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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来源】 07-07-19 09: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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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规范、科学的管理、使用机制。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要发挥探索、示范、指导、服务作用。
5.
有条件的区(市)在本级基础设施建设(扩建)完成后,可向乡镇、社区延伸。
(十二)信息化建设。
构建市、区(市)级残联信息交流和数据传输网络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和业务数据网上传输;开发全市持证残疾人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持证残疾人信息动态管理,建立全市残疾人事业综合业务数据库;加强市、区(市)残联公众信息网站建设;建立区(市)级统计台账,推进残疾人事业统计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
1.
建立健全全市残疾人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化工作领导班子、工作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2.
建设覆盖全市区(市)以上残疾人工作网。
3.
严格执行中国残联关于公众信息网站的指标规范,提高网站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
4.
严格执行《统计法》,加强统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统计工作规范化。
(十三)经费保障。
为确保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实施,要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残疾人事业投资格局。
各级财政要不断调整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各级要切实发挥福利基金会的作用,拓宽募集资金渠道,逐步增加基金的积累,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采取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残疾人事业。要进一步加大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力度,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和管理。
“十一五”期间,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加强交流与合作,做好残疾人事业的计划、财务、科技等项工作。
为保证本规划的实施,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对“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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