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
2010
年
)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条件,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据《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6
—
2010
年)》和《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计划的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残疾人组织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任务,为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康复工作成效显著。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全市近
3
万名各类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和训练。其中,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
10408
例,为
347
名低视力患者配用了助视器;对
495
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训练;康复训练与服务智残儿童
437
名、脑瘫儿童
108
名、肢残人
522
名;装配普及型小腿假肢
125
例;供应残疾人用品用具
28609
件;装配矫形器
617
件;为麻风畸残患者实施手术
100
例。广泛开展了特需人群补碘和残疾预防工作。
(二)特殊教育持续发展。全市共筹办特教学校
5
个,共有
1576
名盲、聋、弱智三类及脑瘫、自闭症等残疾儿童参加了特殊教育,其中三类残疾儿童在校生
1191
人,
7
—
15
周岁盲、聋哑、弱智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达到
93%
、
97%
、
95%
;城区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率达到了
50%
左右,残疾人文化素质显著提高。
(三)残疾人劳动就业稳步推进。全市实施了《枣庄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通过按比例安排、扶持集体就业和个人从业以及推荐安置就业,共使
54519
名残疾人就业或从业。其中农村残疾人
46059
人,城镇残疾人
4118
人,个体从业
3338
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1004
人。全面推行了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加强了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
107
期,培训各类残疾人
6583
人,其中农村残疾人
5268
人,城镇残疾人
1315
人。
(四)残疾人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帮、包、带、扶等专项扶贫活动,使
20000
余名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生活得到改善。开展危房改造、扶贫安居工程,为
174
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改造了住房。全市已建残疾人扶贫基地
26
个,直接安排农村残疾人就业
300
多人,辐射带动
500
多户就业或脱贫。
(五)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日益活跃。参加基层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活动的残疾人越来越多。特奥运动发展迅速,全市有特奥运动员
244
名,建立了特奥运动员人才库。承办了全省首届残疾人青少年游泳训练营集训。在国际、国内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上,我市运动员共夺得金牌
24
枚、银牌
23
枚、铜牌
15
枚。省政府两次授予枣庄市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
(六)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枣庄日报·鲁南晨刊》和《齐鲁晚报·今日都市》地方版,开辟了反映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宣传专栏。市电台《生命之光》栏目,每周播出两档残疾人专题节目。广泛宣传了一大批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典型,表彰了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成功组织了全国助残日活动。加强了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普遍推行了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七)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区(市)残联理顺了工作关系,加强了乡镇残联规范化建设,增强了基层残疾人组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打造了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组织开展了全市残疾人状况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了全市各类残疾人的状况,为制定残疾人有关政策和工作规划提供了可靠依据。建立了残疾人人才库,认真做好选拔和培养优秀残疾人的基础性工作。全市办理残疾人证统一由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审批。普遍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加强残疾人协会工作。中国残联将我市确定为全国专门协会工作试点单位,成为全省三个试点单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