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目标
妇女与经济
1、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2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使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
45%以上。
3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
95%以上。
4
、实现男女同工同酬,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5
、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
6
、减少城乡妇女贫困数量,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
、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水平及决策水平。
2
、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
3
、市、区(市)、乡镇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在达到
1名的基础上,数量有所增加。
4
、担任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女干部数量有所增加。
5
、市、区(市)、乡镇政府工作部门要有
50%以上的领导班子至少选配
1名女干部,其中担任正职的要有所增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要首先选配,其他女职工比较集中的行业要多选配一些女干部。
6
、提高行政管理层、大专院校和企事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企业职工代表中女性代表的比例应与该单位女职工所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
7
、村(居)民委员会中,基本达到有
1名以上女干部。
8
、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保持在
20%以上。
妇女儿童与教育
1
、适龄儿童基本接受学前教育。
0-3岁儿童早期受教育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城市
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
95%,农村儿童学前1年受教育率达到
95%以上。
2
、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适龄儿童(其中包括女童)入学率保持在
100%以上,初中学生(其中包括女童)入学率达到
99%以上、辍学率降低到
0.5%以下。残疾儿童小学入学率达到
95%以上,辍学率降低到
1%以下。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
、有步骤地普及高中教育,高中阶段学生
(包括女生
)入学率达到
85%以上。
4
、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建立多元化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增加各类家长学校。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
90%以上,农村达到
80%以上。
6、加强成人妇女教育。成人妇女识字率提高到
90%以上,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提高到
97%左右。城镇职业妇女
95%接受职业培训,农村妇女劳动力普遍接受实用技术培训。妇女获得绿色证书人数在
2000年的基础上提高
1倍,女农民技术员人数比
2000年增加
2.5倍;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与男性基本接近。
妇女儿童与健康
1
、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的预期寿命。
2
、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减少出生缺陷率。
3
、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健覆盖率均达到
95%以上
; 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
97%以上,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达到
10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以
2000年为基数下降
1/5。已婚育龄夫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
95%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降到
0.5‰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