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全市上下认真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积极创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社会、文化和自然环境。城镇妇女基本享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女性从业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覆盖面逐年提高;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开展了建设学习型家庭活动,为广大妇女创造适宜的生活工作环境。城市污水处理率达
31.6%,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7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
66.6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
86.19%,农村安全卫生水受益率提高到
99.7%,广大妇女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环保科学知识的知晓率达到
60%。加快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步伐,通过招商引资、市场运作,投资近千万元,建设了总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的教培综合楼、妇女服务中心楼和枣庄儿童城,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服务、娱乐的整体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存在的问题
“十五”以来,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妇女儿童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由于受社会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妇女儿童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1
、妇女参与国家与社会事务管理程度需进一步提高。
各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与农村女性进“两委”的比例均比“十五”末下降,部分区(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与妇女发展纲要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正职女干部偏少。
2
、妇女就业特别是再就业问题突出。
女性就业比例较
2000年有所下降,就业中存在性别歧视现象,部分女大学生就业难,女职工下岗人数较男性多,下岗女工尤其是“
4050”下岗女工再就业难度大。
3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存在一些问题。
妇女“四期”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在有些民营企业没有落实,少数个体民营企业存在非法使用童工现象,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工作进展不平衡。城市中少数不法分子拐骗利用儿童乞讨、卖艺、卖花或教唆他们从事偷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流浪儿童、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留守儿童、单亲特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和孤儿的权益保护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4
、妇女儿童卫生保健中存在一些问题。
实行新《婚姻登记条例》后,婚前医学检查率比“十五”末大幅度下降。性病、艾滋病的蔓延成为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隐患。部分乡镇卫生院产科设施比较落后,农村医疗水平较低,制约了农村妇幼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农村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与城市差距较大。
5
、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统计缺口较大。
目前我市还没有建立市级妇女儿童发展数据库,尤其是缺少分性别的统计,统计数据不全,影响对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作出准确判断,难以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二、“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根据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从枣庄市实际出发,确定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推进妇女儿童事业繁荣发展。
(二)总目标
到
2010年枣庄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是: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权利,保障儿童生存、发展、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