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搞好监测评估。
要把《规划》监测评估与枣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2001—
2010年)监测评估结合起来,加强市级妇女儿童展综合统计工作,增设分性别统计指标,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规划》分性别的统计指标要纳入全市和各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建立全市性别统计制度。做好实施《规划》的信息搜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工作,分析妇女儿童发展现状,预测趋势,评估《规划》实施效果,并为制定规划、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要建立市级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全面、动态地监测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卫生监测、教育督导、统计评估、法律监督机构,完善监测机制,确保《规划》目标的实施。要建立定期报送和审评制度。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每年要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统计局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规划》的实施效果。市级监测评估周期分为年度监测评估、
2008年阶段监测评估和终期监测评估。要建立监测评估机构。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审批《规划》的监测评估方案,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统计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制定本《规划》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监测的重点指标;确定监测方法,收集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向市妇儿工委提交市妇女儿童状况统计监测报告;指导各区(市)实施《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专家评估组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审评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督导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开展阶段性评估,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指导各区(市)做好实施《规划》的检查评估工作。各区(市)都要建立相应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规划》实施情况,推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确保“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