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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价格评估有关资质认定名单 2008年第49号公告
【来源】 08-07-21 16:35:36【 】 【浏览次数】 【关闭】加入收藏夹

  

 

 

2008年   第49号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3号)的规定,现将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第一批,共46家)、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名单(第一批,共691人)、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变更名单(第一批,共9家)、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事项变更名单(第一批,共69人)予以公告。
    此次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前30日,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认定手续。
    附件:一、2008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第一批)
         二、2008年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名单(第一批)
         三、2008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变更名单(第一批)
         四、2008年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事项变更名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二日

责编:z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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