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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和《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2008年第37号公告
【来源】 08-06-17 14:29:15【 】 【浏览次数】 【关闭】加入收藏夹

  

 

 

2008年 第37号

 

2008年 第37号

 

    为进一步贯彻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做好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工作,提高委托咨询评估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以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4〕1973号)的有关规定,我委编制了《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和《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现予以公告。

 

    附件:一、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

         二、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责编:z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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