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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超薄塑料购物袋列入淘汰类产业目录的公告 2008年第33号
【来源】 08-05-29 11:34:07【 】 【浏览次数】 【关闭】加入收藏夹

  

 

2008年 第33号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关于“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的要求,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5年第40号)的“第三类淘汰类,二、落后产品,(八)轻工”中增加一条:9.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2008年6月1日)。现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责编:z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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