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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骨髓库造血干细胞配型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305号)
【来源】 08-03-04 12:07:46【 】 【浏览次数】 【关闭】加入收藏夹

  

 

发改价格[2008]30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中华骨髓库
造血干细胞配型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你会《关于中华骨髓库申请向国(境)外提供造血干细胞收费事宜的函》(红总函[2006]69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中华骨髓库收取造血干细胞配型费的复函》(财综[2007]73号)规定,现就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华骨髓库”)造血干细胞配型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华骨髓库在对国(境)外骨髓库或医疗机构提供正式检索、血样高分辨检测、额外血样采集检测、造血干细胞采集移植服务时收取的造血干细胞配型费收费标准,由你会按照对等原则制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后执行。
    二、中华骨髓库应按规定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票据。
    三、中华骨髓库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后,由你会按规定程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新申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收费  标准  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中华骨髓库
造血干细胞配型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你会《关于中华骨髓库申请向国(境)外提供造血干细胞收费事宜的函》(红总函[2006]69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中华骨髓库收取造血干细胞配型费的复函》(财综[2007]73号)规定,现就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华骨髓库”)造血干细胞配型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华骨髓库在对国(境)外骨髓库或医疗机构提供正式检索、血样高分辨检测、额外血样采集检测、造血干细胞采集移植服务时收取的造血干细胞配型费收费标准,由你会按照对等原则制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后执行。
    二、中华骨髓库应按规定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票据。
    三、中华骨髓库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后,由你会按规定程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新申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收费  标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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