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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实施规则 2008年第8号公告 
【来源】 08-02-02 14:38:34【 】 【浏览次数】 【关闭】加入收藏夹

  

 

 

2008年  第8号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高压钠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现予公告,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 质检 总局

国 家 认 监 委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八日

责编:z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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