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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 》
【来源】 08-07-22 10:06:27【 】 【浏览次数】 【关闭】加入收藏夹

  

针对外资项目未经核准即已开工建设,未严格按照核准内容进行建设,投资者借国际资本市场波动、我国汇率政策调整之机,采取虚假合资、虚报总投资、设立空壳公司等方式,以外商直接投资的名义调入资金,并将资本金结汇挪作他用,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防止外汇资金异常流入,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制。坚持外商投资先核准项目,再设立企业的原则,防止设立空壳公司;加强对外商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审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等核定项目总投资,严格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与资本金的差额管理,加强对境外投资者背景和资信情况的审查,防止无真实投资背景的外汇资金流入;落实外商投资项目分类分级管理制,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的权限核准项目;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规范新开工外商投资项目各项条件。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涉及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的,应附送相关文件;加强对已核准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核准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对于未经合规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或以化整为零、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核准文件的项目,或不按项目核准文件要求进行建设,已调入境内的资金不用于建设项目的,应及时纠正,严重违规的,依法撤销项目核准文件并责令其停止建设。

通知强调,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统一认识,自觉维护国家宏观调控的大局,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依法加强和规范对外商投资项目的管理。同时,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维护投资者的正当权益。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要求的项目,要积极给予指导和支持,尽快办理各项手续,主动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引导外商投资投向国家鼓励的产业和地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各类投资主体也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项目核准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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