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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参加第十二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08-03-19 16:56:28【 】 【浏览次数】 【关闭】加入收藏夹

  

枣发改外[2008]36号

关于印发《参加第十二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

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十二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西洽会)将于2008年4月5日至9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为确保参会取得圆满成功,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十二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枣政办字[2008]5号)和市领导指示精神,我委制定了《参加第十二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 经济 合作 会议 方案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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