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市、区发改部门的积极努力争取,特别是市发改委领导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税郭镇
被
省委、省政府
确定为省级改革试点镇。
省委、省政府为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市、县、镇和开发区进行经济改革试点,
10
月
16
日,以鲁发[2008]19号文下发了《关于开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按照“改革基础好、积极性高、典型性强”的要求,确定从全省选取4个市、6个县(市、区)、10个镇和2个开发区进行分层级、系统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多方面的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路子。
我区税郭镇被列入全省
10个镇级改革试点镇之首,也是枣庄市唯一入选的改革试点镇。并与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小城镇试点结合进行。
试点意见明确镇级试点工作的主要方向和重点:针对镇级行政管理中亟待解决的矛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就如何履行经济管理职能、公共服务职能、社会化服务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城市化和重点城镇发展等职能,以及建立与这些职能相适应的体制与机制问题进行试验和探索。
争取用
3到5年的时间,初步建立起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体制和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为全省的改革发展提供借鉴和模式。试点意见要求,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开拓创新,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
意见还要求,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提出具体的试点工作方案,报所在设区的市政府审批,并报省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