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7日至21日,庄里水库项目建议书审查会议在我市举行。会议由水利部召集,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省地矿工程集团,市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和渔业局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共70余人。
与会人员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设计单位的汇报,进行了认真的分组讨论,初步形成审查意见,对水库建设的必要性给予充分肯定,对《庄里水库项目建议书》提出了很多很好的修改补充意见,待设计单位充实完善后,上报总院。据了解,待水利部审查意见报国家发改委后,国家发改委将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项目即进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庄里水库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山东省在南四湖湖东地区规划建设的十座大中型水库之一。1959年,庄里水库与岩马、马河、周村水库同时动工兴建,后因人力不足、财力有限而下马,其他九座水库都已建成发挥效益。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对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庄里水库建设被重新列入国家、省、市水利发展规划。《山东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将该项目作为2008年计划开工建设的全省唯一大型水库转报水利部,纳入国家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成为全国大型水库“十一五”规划建设项目之一。
建设庄里水库是保障十字河流域防洪安全的需要,是解决鲁南煤化工基地水源短缺的有效途径,是改善十字河流域生态的重要措施。
庄里水库是水利部在汶川大地震后安安排审查的第一个项目,这充分体现了国家水利部对这项造福于民的工程的高度重视和极大关心。市委、市政府及市发改委、市水利局为此项目的申报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市发改委和市水利局多次联合向省有关部门专题汇报工作,市发改委并请省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有关分管领导做了多次汇报。2007年11月,市发改委领导陪同陈伟市长到国家发改委汇报争取庄里水库项目建设的立项资格;陈兆同副市长也带队到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和水规总院进行协调争取,终于获得了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的理解与支持。
市委、市政府对项目审查会议高度重视,刘玉祥书记、蒋英建常务副市长亲自到会看望专家,刘书记要求有关人员尽最大努力做好工作,保证专家们在枣庄期间生活愉快、工作顺利;陈兆同副市长全程陪同专家并协调审查工作。省水利厅耿厅长、孙厅长也分别到会,并安排省水利厅规计处、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全力配合我市的工作,确保山东自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的第一个大型水库尽快立项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