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枣人办字[2007]37号文四委部局转发的鲁人办发[2007]124号《关于严禁公务员在企业兼职的通知》文后,委党组书记、主任杨建国同志高度重视,立即批示分管领导:一定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全委系统公务员在企业兼职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清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确保我委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和高效。
7月24日我委召开了检查清理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枣人办字[2007]37号文、鲁人办发[2007]124号《关于严禁公务员在企业兼职的通知》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传达了委党组书记、主任杨建国同志的批示,根据《通知》要求,就我委公务员在企业兼职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清理工作部署。
一、充分认识做好贯彻落实《关于严禁公务员在企业兼职的通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严禁公务员在企业兼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坚决纠正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内容,对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保持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和高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二、认真开展公务员在企业兼职的情况的全面检查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关于严禁公务员在企业兼职的通知》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和存有侥幸心理。对检查清理出的问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坚决退出。不退出企业的,就退出公务员队伍。,“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两条道路,只能选择一条。对个别离岗创业人员,要立即撤回;如确因情况特殊一时难以撤回,且不愿辞去公职的,要限期撤回。
三、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好工作责任制。一定要认识要到位,行动要自觉,旗帜要鲜明,态度要坚决,清理要彻底。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落实责任,狠抓落实,以确保《关于严禁公务员在企业兼职的通知》精神得到认真落实。对不遵守《关于严禁公务员在企业兼职的通知》精神的,要限期纠正,及时整改,并将有关情况报委办公室;对故意隐瞒不报、不纠正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