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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部署棉花加工企业年度复查工作
【来源】 07-08-02 09:39:43【 】 【浏览次数】 【关闭】加入收藏夹

  

    新棉即将上市,为了规范棉花市场秩序,提高棉花加工质量,按照《山东省棉花收购与加工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发改委、工商局、质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省棉花加工企业进行年度复查和换发棉花加工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经贸[2007]631号)。
    《通知》指出,由于国家已放开了棉花收购,不再对棉花收购企业进行资格认定,今年复查范围仅限于棉花加工企业。复查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进行,并于8月25日前上报复查结果。省里对复查合格的企业将统一换发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证书,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对未列入全省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规划的企业,期满后国家将统一公布取消这些企业的棉花加工资格,不再准许其从事棉花加工业务。

责编:j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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