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鲁发[2006]14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近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枣发[2007]11号)。
《意见》共包括八大方面,三十九条政策措施,从放宽市场准入、实施税费优惠、加大财政金融价格支持力度、优先安排土地供应、积极支持就业再就业、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扶持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措施。
这是“十一五”期间我市出台的第一个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既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服务业发展现状,又借鉴了先进市地服务业发展成功经验,对于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服务业高水平、跨越式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