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信访、档案、保密、机要通信、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督查督办、会议组织、机关重要活动的安排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挂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
分析研究全市及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全市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方面的有关工作。
负责有关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信息发布;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组织系统内重大课题的调研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委机关法律事务。
研究分析市内全社会资金平衡,对财政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融资建议;负责全市企业债券发行计划的审核、上报;参与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价格调控和价格改革的相关事项。
(三)发展规划科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规定;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参与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定全市综合性产业发展规定办法并监督实施。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拟定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措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与整治、防灾减灾等规划、计划;研究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建议;参与审核各类开发区设立。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
研究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的调控措施,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资金来源;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管理市基本建设基金,并提出安排意见。
负责市级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的稽察工作,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监督检查重大项目建设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市招投标的规范性文件;对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五)国外资金利用和经济合作科
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安排全市外商投资和国外贷款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安排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对外招商项目名册;负责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
研究拟定全市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措施;组织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和重大经济技术洽谈活动;负责市际间区域经济协作组织及友好关系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承办外地市驻枣庄办事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经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