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
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近日,国务院批复《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并要求《方案》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推进滨海新区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对外开放。用
5
至
10
年时间,在滨海新区率先基本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新区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使新区在带动天津发展、推进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经济振兴、促进东中西互动和全国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全国发展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天津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
[2006]20
号)要求,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要以涉外经济体制、金融体制、科技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资本市场体系和金融服务功能,建立促进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创新区域发展和城市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要处理好新区与老城区的关系,用新思路、新体制、新机制,推动老城区乃至整个天津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